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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未遂如何处罚,及相关热门问答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陈晓宇律师  时间:2019-10-22

大家都知道未成年不是具备彻底刑事责任能力的,通常针对她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宽处罚的原由,并且犯罪未遂自身定罪量刑就比犯罪既遂会从轻处理,因此不判处的概率都是挺大的。那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的法律知识,并通过社会上一些热门问答来讲解,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问一:未成年人犯罪未遂会被判刑吗
陈晓宇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犯罪未遂一般是不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 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
 
提问二: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什么是青少年犯罪?
陈晓宇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是一个法律概念,它的界限是明确的,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我国,从刚刚出生到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在民法通则及其解释、刑法及其解释中,都以“未成年人”这个概念对这个特殊群体的相关问题做出了特殊的规定。比如,《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347条中规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类似的规定举不胜举。可见,“未成年人”一词是法律中确定特定人群的一个法律用语,具有规范性、明确性、法定性的特点。我国两部未成年人的专门立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用了“未成年人”一词,更加肯定了未成年人一词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地位。
“青少年”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不同的语境下对它的界定是不同的,它在年龄上与未成年人的范围不同。众多专家曾对青少年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年龄的人发生过争论,有的确定为25岁以下,有的确定为30岁以下,有的确定为35岁以下。这种争论导致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统计,人们所依据的标准也不一样,这必然导致对青少年犯罪数量和所占比重统计结果的差异,以至有的统计提到青少年犯罪占到整个犯罪数量的70%,有的则说远远低于此标准。青少年的年龄到底应该怎样确定,社会学家可以长期争论下去,但是这种争论和差异不应在法学概念中出现。因此“青少年”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就不适合在法学定义中使用。
 
未成年犯罪什么处理原则
  1、从宽处理的原则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因此,尚未达到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适用死刑。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要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人员对未成人要坚持攻心为主,象父母对孩子、教师对学生一样,针对其个人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危害性。
  4、分案处理的原则
刑事案件当中涉及的未成年人的话,必须要从未成年人的年龄上进行区分,如果所谓的未成年人还不满14周岁,不管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既遂,都是绝对不会判刑的,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只有做出一些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活动才会被判刑。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未成年人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未成年犯罪一般是不判刑的,主要还是从宽处理的原则,能教育就教育,但如果犯罪严重的话又令当别论了,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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