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沈阳著名律师网>刑事辩护 >正文

缓刑期间私自外出会被查到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陈晓宇律师  时间:2020-02-17

缓刑是一种对法院已经定罪、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制度。被宣告缓刑后,虽然不用在监狱服刑,但是也要遵守相关的缓刑规定,定期到派出所报到,需要外出的也要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私自外出,否则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缓刑期间私自外出会被查到吗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到外地去做事。缓刑期间,经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可以出外版做事,并定期向派出所汇报你的活动情况。私自出去也是能被看到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考验期间须注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二、缓刑期间多久报一次
  一般是一个月报到一次。
  1、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是法定的缓刑考察程序,不能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到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缓刑期间私自外出会被查到吗问题的解答,以及其它相关知识的介绍。从上文可知,缓刑期间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也是要定期报到,不得私自外出的,千万别以为公安机关查不到,被查到了后果很严重。希望上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不明请咨询陈晓宇律师。

分享到:
咨询方式

陈晓宇律师

陈晓宇律师

139-9889-0189

87322339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