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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陈晓宇律师  时间:2019-12-20

刑事诉讼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很多人分不清哪些是公诉案件,哪些是自诉案件。其实,说白了,刑事自诉案件就是情节轻微、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提起的诉讼。那么,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二、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
  (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问题的解答,从上文介绍可知,自诉,就是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一般是伤害不大,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像遗弃案、重婚案等。提起刑事自诉要注意上文提到的三个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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