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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办理

来源:沈阳著名律师网  作者:陈晓宇律师  时间:2019-09-02

如果家里人被抓了,第一时间可能应该考虑替他申请取保候审,当然不是什么情形下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也是要符合条件才可以的,符合条件的交一定的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担保也是可以的。那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办理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办案机关“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或具有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情形的;
  3、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受骗、被胁迫等的;
  4、犯罪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无重新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害诉讼进行的可能的;
  5、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从犯、胁从犯或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犯罪无前科劣迹的;
  6、有帮教、管教条件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
  7、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8、盲聋哑人、严重疾病患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
  9、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10、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11、经济犯罪案件中,能够提供与案件标的相当的保证金且无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的。
  (二)哪些情形下不能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以下情况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⑴累犯
  ⑵犯罪集团的主犯
  ⑶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⑷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⑸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1、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决定是人保、财产保,还是人保与财产保并用。
  对于人保,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和被担保人(即被取保候审人)出具保证书,保证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人的人保手续即告终结。
  对于财产保,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由司示机关确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财产保手续即告终结。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不违犯《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司法机关不退还保证金,将其上缴国库;根据不同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重新办理取保手续,也可以转变为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对于人保与财产保并用,即将上述人保、财产保的手续同时办理,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其取保候审手续即告终结。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办理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犯罪情节相对不是很严重的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如累犯、主犯等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需要律师协助的,申请取保候审要么提交保证人,要么提供保证金,当事人必须在这两者中选择一种。当然提交的保证金需要达到有关机关要求的数额,而提供的保证人也要具有相应的保证人资格。如果您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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