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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来源:沈阳著名律师网  作者:陈晓宇律师  时间:2019-04-09

  建筑工程是很大的工程,在工程开启的时候肯定是要签订合同的,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会通过合同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方便在出事之后来追责。那么建筑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哪些是无效的建筑合同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建筑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 “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二、无效的建筑合同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主要合同类型

  (一)委托合同。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同等;

  (二)承包合同。主要包括:

  1、勘察承包合同;

  2、设计承包合同:从管理模式的角度划分可分为设计总承包合同、设计分包合同;从设计内容的角度划分可分为建筑设计合同、精装修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合同、园林设计;

  3、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署数量最多、条款比较复杂的合同类型,从管理模式角度可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从施工内容角度可分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如结构施工合同、装修合同、幕墙合同等)、机电工程施工合同(如消防合同、弱电合同、变配电合同等)、市政施工合同等。

  (三)建筑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四)各种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如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建筑技术咨询合同、建筑技术服务合同等。

  (五)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签订的其他合同,拆迁施工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检测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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